发文标题: 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石油沥青期货交易并挂牌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批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期货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3-8-23
实施时间: 2013-8-23
法规类型: 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1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上海期货交易所:
  你所《关于石油沥青期货上市申请的请示》(上期发〔2013〕17号)和《关于石油沥青期货合约挂牌申请的请示》(上期发〔2013〕119号)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所开展石油沥青期货交易。
  二、同意你所挂牌石油沥青期货合约。
  三、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具体挂牌时间由你所根据市场状况及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
  四、你所应当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要求,做好保障工作,......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