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建[2013]55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发文时间: 2013-9-13
实施时间: 2013-9-13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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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2013年至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将有关补贴政策通知如下:
  一、依托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一)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选择积极性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实施。
  (二)示范城市或区域须满足以下条件: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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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3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