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旧〈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会[2013]5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9-5
实施时间: 2013-9-5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5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顺德区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