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改增试点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发[2013]152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8-8
实施时间: 2013-8-8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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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稽查局:
  8月1日我省已正式实施营改增试点,为使试点有序、平稳运行,现就有关税收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营改增试点的启动实施时间指税款所属时期。即试点纳税人自2013年8月1日(含)起提供的营改增应税服务,应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8月1日之前提供的营改增应税服务,仍按规定缴纳营业税。试点纳税人在2013年8月1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之日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
  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2013年8月1日前已缴纳营业税,2013年8月1日(含)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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