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3-9-13
实施时间: 2013-10-8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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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上市公司及财务顾问:
  为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自2013年10月8日起,正式实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2013年10月8日前已经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并购重组项目仍按现有流程审核。
  二、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是指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购买或出售、合并分立等)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核时,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状况、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以及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的诚信记录,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对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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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分道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