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人社办发[2013]2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3-8-29
实施时间: 2013-8-29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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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通知》(青政发[2013]22号)精神,现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的范围和条件
  (一)2013年7月1日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招用经认定的本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本市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及时足额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给予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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