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3年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专项经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农委[2013]27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8-16
实施时间: 2013-8-1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18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闵行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崇明县农委,市农科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加强国家和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2013年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梅山猪、上海白猪、枫泾猪、浦东白猪、沙乌头猪、浦东鸡、新浦东鸡、上海湖羊和崇明白山羊等畜禽遗传资源实施保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下达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专项经费360万元,其中闵行区23.1万元,嘉定区95.6万元,浦东新区121.2万元,金山区24.36万元,崇明县43.32万,市农科院52.42万元。各区县和有关单位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