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3-9-6
实施时间: 2013-9-16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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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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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业务发展需要,本所决定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由现有198只扩大到300只。本次新增的标的股票依据《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并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综合考虑个股及市场情况选取。加权评价指标的计算方式为:
  加权评价指标=2×(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深市A股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成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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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名单.pdf    
2.融资融券标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