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13]1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3-8-16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3479
评论人次: 20
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本制度的企业不再执行《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