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商所发[2013]219号
发文部门: 大连商品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3-9-5
实施时间: 2013-9-9
法规类型: 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2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为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经理事会审议通过,我所决定下调手续费收取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玉米和聚氯乙烯交易手续费标准分别由1.5元/手和2.5元/手下调为1.2元/手和2元/手。
  二、玉米和聚氯乙烯当日同一合约先开仓后平仓交易手续费分别按0.6元/手和1元/手收取。
  三、各品种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实施方式为:
  1、每日结算时,我所按照正常交易手续费标准收取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并于下月月初将已收取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与应收取套期......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