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完善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库[2012]34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2-12-5
实施时间: 2013-1-1
失效时间: 2013-9-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4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办公厅,高检院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库[2013]109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3-8-21
实施时间:201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