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申报注意事项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9-3
实施时间: 2013-9-3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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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要求,自2013年9月1日起,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将全部使用新的增值税申报表进行申报纳税。为方便您能按期、准确、顺利申报,我们对有关政策调整、系统操作及常见问题等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一、相关政策和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一)月销售额未超过2万元的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申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下同)暂免征收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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