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商标法
发文文号: 主席令12届第6号
发文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13-8-30
实施时间: 2014-5-1
法规类型: 国家基本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98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3年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