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
发文文号: 残联发[2013]1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公务员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3-8-19
实施时间: 2013-8-19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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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党委组织部、编制办公室、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公务员局、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编制办公室、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公务员局、残联:
  残疾人是就业困难群体。为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上世纪90年代,我国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建立了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保护和就业促进制度体系,改善残疾人就业状况发挥了重要作用。按比例就业已成为我国残疾人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但从实践看,目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仍然存在着相关规定落实难、用人单位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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