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据实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8-28
实施时间: 2013-8-28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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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5号)精神,现就据实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缴流程
  (一)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发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件或者办理变更、注销参保登记手续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情况连同相关数据传递给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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