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
发文文号: 粤价函[2013]99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8-28
实施时间: 2013-8-2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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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申请重新核定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粤建市函〔2013〕1357号)悉。经研究,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继续按《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执行,期限1年。请于2014年6月1日前向我局重新申请核定标准,并将有关收费的全省执行情况报送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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