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涉及通关环节经营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3]20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8-28
实施时间: 2013-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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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州、黄埔、深圳、拱北、汕头、江门、湛江海关:
  为进一步减轻外经贸企业负担,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3]8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2]230号)、我局和原省经贸委等六部门《转发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01]23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清理规范涉及通关环节经营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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