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本市沪V标准汽油置换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经信运[2013]47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8-26
实施时间: 2013-8-2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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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市大气环境质量,切实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根据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定于2013年9月1日起实施沪V汽油标准。为确保本市新标准汽油置换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新标准成品油置换工作仅限汽油,但总体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各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考虑置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按照工作预案有序推进;要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置换工作指挥到位、措施到位。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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