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在白羽肉鸡产品贸易救济措施中相关企业权力义务变更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47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3-8-26
实施时间: 2013-8-27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9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0年8月30日和2010年9月27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期限都为5年。海关总署为此......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