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3]19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8-20
实施时间: 2013-8-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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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财政局(委),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财税局,省公安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卫生厅、审计厅、国资委、工商局、知识产权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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