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环保局关于加快落实本市燃煤[重油]锅炉和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经信节[2013]45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环保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8-21
实施时间: 2013-8-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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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2013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府发[2013]21号)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制订的上海市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和专项资金扶持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36号),加快落实本市燃煤(重油)锅炉和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为改善大气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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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2013-2015年燃煤(重油)锅炉和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计划.doc    
附件:2.2013年度上海市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专项资金补贴汇总表].doc    
附件:3.上海市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专项资金补贴申请.doc    
附件:4.企业清洁能源替代申请报告样式.doc    
附件:5.2011—2012年上海市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