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制定福建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13]33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8-14
实施时间: 2013-9-1
失效时间: 2014-8-3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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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国税局、地税局:
  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4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国税局、福建省地税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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