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201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教委财[2013]8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7-26
实施时间: 2013-7-2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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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教育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安排2012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教[2011]451号)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沪财教[2012]83号)的要求,各区县向市教育行政部门上报了201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方案。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研究,为加强“201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要按照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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