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03]5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3-8-15
实施时间: 2003-8-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54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公安部,教育部,建设部,工商总局,国土资源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计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