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外资商业保理试点审批工作暂行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经贸信息外资字[2013]73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8-12
实施时间: 2013-8-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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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CEPA补充协议九承诺“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深圳市、广州市试点设立商业保理企业”以及《商务部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深圳市、广州市试点设立商业保理企业通知》(商资函[2012]1091号)精神,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外资商业保理试点审批工作暂行细则》(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外资商业保理试点审批工作暂行细则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8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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