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7-31
实施时间: 2013-7-3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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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财政局:
  经研究,现将2013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执业道德》52分,《会计基础》52分,《初级会计电算化》60分。凡三科(包括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由本地会计管理机构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成绩有效期
  凡参加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其考试成绩当年有效。考生办理从业资格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014年1月31日。
  三、信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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