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三项建设”工作规范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3]19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8-14
实施时间: 2013-9-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01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县(市、区)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三项建设”工作,确保基金使用公平公正、安全有效,我局制定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三项建设”的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三项建设”的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三项建设&rdquo......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