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创新业务[产品]专业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证协发[2013]138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13-8-13
实施时间: 2013-8-13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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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为明确法律法规和政策未明确审批或备案的创新业务(产品)创设程序,进一步完善专业评价工作制度,推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了《证券公司创新业务(产品)专业评价工作指引》,已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现予发布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券公司申请创新业务(产品)专业评价的,评价事项、评价方案和申请材料等应符合《证券公司创新业务(产品)专业评价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二、协会将根据专业评价工作需要,制作并定期更新证券公司申请创新业务(产品)专业评价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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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证券公司创新业务(产品)专业评价工作指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