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关于确认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经信科装[2013]395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8-7
实施时间: 2013-8-7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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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统计局,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统计局,自治区各行业管理办公室、各有关协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新党发〔2011〕17号)精神,做好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工作,根据自治区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技术和服务指导目录(2013)》确定的产业领域,拟对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进行确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生产经营活动涉及自治区确定重点培育发展的新兴能源、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信息、节能环保及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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