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综[2013]4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7-8
实施时间: 2013-7-8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2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外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和港口管理局、市经信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档案局,各区县财政局、发改委: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