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政办[2013]2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8-2
实施时间: 2013-8-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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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减轻企业负担,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通知如下:
  一、取消、调整、下放、缓征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1.取消铁路护路联防费和河道滩地临时占用补偿费。
  2.调整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和白蚁预防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按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实际缴纳的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1%征收,并减半征收。白蚁预防费按南北地区不同地理环境,分标准征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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