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支付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3-8-9
实施时间: 2013-8-9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36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3年8月23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1215”,证券简称为“国债1215”,是2012年8月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95元。
  二、本所从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23日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