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陕工商发[2013]41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6-9
实施时间: 2013-6-9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284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韩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年,全国和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继续加大,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就业任务更加繁重。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广大高校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全省经济转型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职能意识,切实把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高等学校毕业就业工作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