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文文号: 绍政办发[2013]88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6-18
实施时间: 2013-6-18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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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新型建筑工业化是以构件预制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为生产方式,以设计标准化、构件部品化、施工机械化为特征,能够整合设计、生产、施工等整个产业链,实现建筑产品节能、环保、全生命周期价值最大化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建筑生产方式。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是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是我市创建全国建筑强市的有效动力,是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模式。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15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建筑工业化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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