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腾达电器有限公司分支机构纳入增值税汇总核算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13]193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7-29
实施时间: 2013-7-2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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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腾达电器有限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赣国税函[2013]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将腾达电器有限公司45个分支机构自2013年6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纳入增值税汇总核算范围。请各设区市国税局遵照执行。
  附件:腾达电器有限公司45个分支机构清册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7月29日
  (只发电子文件,发文联系电话:0791-86203187)
  附件
  腾达电器有限公司45个分支机构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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