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降低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价服[2013]10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7-30
实施时间: 2013-8-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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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自8月10日起,降低全省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8月10日起,按照不低于20%的降价幅度,降低纳入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房产测绘、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地震安全性评价、防雷技术服务、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服务等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具体收费项目和降价幅度见附件。
  各地现行收费标准低于本次降低后的收费标准的,不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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