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地方财政部门参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文文号: 财际函[2003]1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3-5-22
实施时间: 2003-5-22
失效时间: 2011-2-2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8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质量和效益。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财际字[2000]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定了地方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本地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筛选、计划制定和申报工作。本办法是对该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的具体化。
  二、本办法所指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从贷款项目的概念设计到与国际金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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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6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1-2-21
实施时间:20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