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编报1997年外贸企业年度汇总会计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97]6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7-11-17
实施时间: 1997-11-17
法规类型: 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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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做好1997年外贸企业年度汇总会计报表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997年外贸企业年度汇总会计报表格式在1996年外贸企业年度汇总会计报表格式(财会字[1996]48号)的基础上作如下调整:
  1. 取消“损益表”中的“中央 (地方) 企业转入地方(中央) 承包出口利润”和“地方(中央)企业转出承包中央(地方)出口利润”两个项目。本表其他项目的行次作相应调整。
  2.对“主要指标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格式附后。
  3.对“外贸企业经济效益综合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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