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户水价的复函
发文文号: 沪发改价管[2013]1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7-29
实施时间: 2013-8-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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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转报<关于调整市属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水价的请示>的请示》(沪水务[2013]607号)收悉。
  为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引导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根据国家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建立健全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等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经召开居民水价调整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本市市属供排水服务区域居民用户水价,并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阶梯水价分级水量
  根据国家《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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