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司法厅关于重新公布安徽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价服[2013]10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7-15
实施时间: 2013-8-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司法鉴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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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司法局:
  为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现就重新公布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费用。凡在我省执业、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并领取《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各类司法鉴定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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