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货物运输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征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国税函[2013]220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7-17
实施时间: 2013-7-1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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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由于货物运输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流动性大,税务机关难以实施日常监管,目前最有效的征管办法是实行“以票控税”,即在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收取税款。经研究,“营改增”后,为规范我省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的税收征管,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对于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固定业户纳税人,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用普通发票,并应按期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税。纳税人(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除外)需要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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