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申报缴纳201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7-31
实施时间: 2013-8-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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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按照《厦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厦府[2006]12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201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2013年8月1日起开始申报缴纳。为了做好今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均应按《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申报。
  二、机关、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向同级残疾人就业管理机构申报;
  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非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及其他用人单位向主管地税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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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征收的重要说明
  http://www.xm-l-tax.gov.cnntent/8988.shtml
  《网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操作说明》
  http://www.xm-l-tax.gov.cn/xmds/02/wsczjsb.htm
  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相关的办事指南
  http://www.xm-l-tax.gov.cn/nashuifuwu/banshuizhinan/canzhangjin.shtml
  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相关的法规文件
  http://www.xm-l-tax.gov.cn/shuishoufagui/qitafagui.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