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职能转移的通告
发文文号: 粤经信创新函[2013]201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7-24
实施时间: 2013-7-24
失效时间: 2015-7-23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84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和《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12]22号)等文件要求,经履行公开报名、答辩评审、转移前公示、签订协议等程序,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决定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有关职能转移给广东博华技术创新促进中心,转移期限两年。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7月24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