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发文文号: 国发[2013]27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13-7-13
实施时间: 2013-7-13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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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计50项。其中,取消和下放29项、部分取消和下放13项、取消和下放评比达标项目3项;取消涉密事项1项(按规定另行通知);有4项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是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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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国务院决定部分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doc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doc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评比达标项目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