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发[2013]1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3-6-6
实施时间: 2013-6-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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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宁夏、云南省(自治区)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
  为加强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部制定了《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任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
  附件: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2013年6月6日
  附件:
  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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