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正式启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7-15
实施时间: 2013-7-1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35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从7月16日起,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系统正式上线:全省各办税服务厅随时受理企业取得的海关缴款书信息采集数据(仍然通过原采集软件)。
  8月月初左右,各纳税人就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随时采集海关缴款书数据。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二0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