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分成政策的复函
发文文号: 辽财非函[2013]142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6-21
实施时间: 2013-6-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80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卫生厅:
  《关于确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分配标准的函》(辽卫函字〔2013〕300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2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