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42号
发文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42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3-7-17
实施时间: 2013-7-18
法规类型: 反倾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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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1年12月14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8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为2年。
  2012年9月3日,日产(北美)汽车有限公司(Nissan North America, Inc.)向商务部提交新出口商复审申请。商务部对该申请书进行审查,认为日产(北美)汽车有限公司的申请书提供了具备新出口商资格的初步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2012年10月18日,商务部发布立案公告,对原产于日产(北美)汽车有限公司的进口被调查产品所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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