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下放省管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管理权限的函
发文文号: 陕价服函[2013]84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6-9
实施时间: 2013-6-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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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安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的有关要求,现将省管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管理权限下放给你局(档案资料随转),其他仍按《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陕价服发〔2012〕106号)执行。并请做好档案接交及管理衔接工作。
  这次下放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小区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仍执行省局批复文件,执行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附件:省管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交接表
  陕西省物价局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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