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西安市消防安全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陕价行函[2013]51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4-12
实施时间: 2013-4-1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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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安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市《关于继续收取消防安全培训费的请示》(市物字[2013]50号)收悉。鉴于原消防安全培训收费标准已执行到期,根据近三年来的收费执行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西安市公安局消防局向参加培训的相关从业人员收取的消防安全培训费中,理论培训(含考试及证书费用)按每人每天不超过40元、技能培训(含消防演练费用)每人不超过60元的标准执行;培训中使用的书籍按发行价格代售。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参加培训人员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严禁只收费不培训。
  二、收费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收费,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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